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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5 12: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1-15       报名截止:2023-02-13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名额: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中共正式党员;
4.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类常用办公软件,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退役军人和两新组织从业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党员身份证明(需注明转为正式党员时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电子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2515053195@qq.com,文件以“附件: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
2.线下报名:
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通江三路360号201(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联系人:杜思维,联系电话:0826-8851011。
报名材料:填写《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2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党员身份证明(需注明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请仔细阅读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收取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查:由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竞聘条件的,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党建业务理论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竞聘者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由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接通知竞聘者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一)经考察合格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3年(含试用期6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九、工资待遇
1.本次公开选聘人员待遇按“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年终考核绩效”发放。其中基础工资及奖励工资按月发放,年终考核绩效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综合年收入6万元左右。具体待遇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相关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
2.与管委会职工享受同等工会福利待遇,依法缴纳相关社保。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本公告由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